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

第60篇文章

用力的奔馳之下,精疲力盡。果不其然地,率先提出抗議的是左邊的腰部,算一算也有2~3週了吧?我還記得那天早上作了個好笑的動作,不知怎麼地就閃到了。心底還想著說不定晚一些我還可以把這當作見趣事跟妳說說,興許可以用腰疼作掩護稍微撒個嬌。

20:15,頂呱呱。然後你頭也不回自顧逕地離開了,連再見都沒有說。隔天,一通被你嫌煩的電話,以及你們的第二次見面。

一通簡訊,緊急的花蓮專訪。這是你們第三與第四次見面。

兩天後,MSN。我想,嘿!這次換我累了!

我想我怎麼也沒想到這麼簡單的一個撒嬌,還是這麼難做到。那天早晨,那是一通彷彿說不完的電話,至今還是。妳有妳的理由,我知道,因為那就是妳,所以我才能在這個位置這樣的久。我也有我的,所以我這樣選擇,這次不是誰的,是我真心的選擇,這次是下定決心的了。

在訊息中這7個字,我不曉得妳會怎麼斷句。妳只簡單的應了我一聲:嗯。我猜妳感覺我心狠,想必妳以為我也是那樣自私的,真是不懂我呢......。或許那句正是我最後想對妳說的話,或許你至今仍未真正的將他看明白。我想起十面埋伏那一幕,章子怡抽起心口的飛刀向劉德華的飛刀射去。

現在我才真的了解那份心境。


河堤邊,有許多叢的水筆仔;掛著,在枝梢。我在想,他們是不是想跟我說些什麼,於是這樣盯著我直看。

但我沒有聽懂。


妳有妳的決斷與妳接下來會作的反應,亦如我有我的,妳總是會作妳感到對的,毫不後悔。

這樣,不就夠了嗎?


我不想要了,但妳也一定知道,我永遠都會。那就別再逼我要把話說出來了.妳知道,我也知道。


想一想,從開始想這篇文章,一直到寫完他,歷經了真久的時間。我想起小時後常常這樣覺得,只要還沒睡覺,儘管僥倖過了凌晨12點,也依舊當他還是昨天;或許只要文章還沒寫完,這一切對我還說就不算結束吧?

第60篇文章,我想這個數字正好適合做為一個段落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